1、 实验室改造注意事项:
① 科学实验建筑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健康、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② 科学实验楼底层的门窗应采取安全防盗措施。
③ 放射性物质储存场所应设置防盗门、窗、报警装置等设施。
④ 在实验区或实验室限制人员进入的明显部位或门上设置警告装置或标志。除警告装置或标志外,放射源储存室还应配备防火、防盗和报警装置。
2、实验室改造:
防火和疏散除符合现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外,科学实验建筑的消防设计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 装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室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可燃材料。
② 对于由多个标准单元组成的一般实验室,应有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
③ 易发生火灾、爆炸、化学伤害等事故的实验室的门应朝疏散方向打开。